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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
| 2007-7-17 11:55:42 来源: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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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7-07-13 【生效日期】1987-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的 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三日)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对铁道部施工企业承包铁路工程和其它建筑安装工程及修缮业务取得的收入,从1987年1月1日起按统一规定恢复征收营业税。 请转知所属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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