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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白俄罗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同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
| 2007-7-17 14:04:29 来源: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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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函发[1995]041号 【发布日期】1995-01-29 【生效日期】1995-01-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中、白俄罗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同时 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1995年1月29日国税函发[1995]0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我国政府与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已于1995年1月17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和议定书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互相通知并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印发你局,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中国、白俄罗斯两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的协定、议定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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