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 印
关 闭
评 论
您的位置: 首页 -> 税务知识 -> 税务法规 -> 关税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对铁矿沙及其精矿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
2007-7-17 13:49:07 来源:来源不详 阅读: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6-07-01
【生效日期】1996-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自1996年7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对铁矿砂及其精矿,包括焙烧黄铁矿(税号2601.1100,2601.1200,2601.2000)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其优惠税率为1%,普通税率为6%。
  特此公告。




编辑:admin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的免税审批操作程序)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1995年内对部分进口商品实行关税暂定税率)

相关资源 我来说两句: 昵称: 邮箱:   评论

 

请您注意: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