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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对铁矿沙及其精矿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
2007-7-17 13:49:07 来源:来源不详 阅读:次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6-07-01
【生效日期】1996-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自1996年7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对铁矿砂及其精矿,包括焙烧黄铁矿(税号2601.1100,2601.1200,2601.2000)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其优惠税率为1%,普通税率为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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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的免税审批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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