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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摩纳哥产品按优惠税率征税的通知 |
| 2007-7-17 13:43:12 来源: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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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税委会[1998]10号 【发布日期】1998-09-25 【生效日期】1998-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进口原产于 摩纳哥产品按优惠税率征税的通知 (1998年9月25日税委会〔1998〕10号)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六条,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批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摩纳哥的产品按优惠税率计征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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